和吕豫石天部儆学诗十首 其五

作者:曹于汴      朝代:明朝
和吕豫石天部儆学诗十首 其五原文
勿用区区叹德孤,茫茫宁匪尽人夫。试询乾父皆男也,可道街氓不圣乎。
有我一堂分肺腑,同人千圣点头颅。阳和未到冰难解,愿挈良朋共勉图。
和吕豫石天部儆学诗十首 其五拼音解读
yòng tàn
máng máng níng fěi jìn rén
shì xún qián jiē nán
dào jiē máng shèng
yǒu táng fèn fèi
tóng rén qiān shèng diǎn tóu
yáng wèi dào bīng nán jiě
yuàn qiè liáng péng gòng miǎn

※提示:拼音为程序生成,因此多音字的拼音可能不准确。

这首诗表达了作者对于儒家道德伦理的反思和呼吁。作者认为不应该只是孤立地叹息个人的品德,而应该深入地思考整个社会的道德风貌。作者想要探讨这个问题,并且希望能够得到其他具有高尚品德的人们的支持和认同,共同努力改善社会道德环境。最后,作者也表达了对于阳光明媚时节的期待,并愿意和好友们一起积极地迎接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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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吕豫石天部儆学诗十首 其五诗意赏析

这首诗表达了作者对于儒家道德伦理的反思和呼吁。作者认为不应该只是孤立地叹息个人的品德,而应该深入地思考整个社会的道德风貌…展开
这首诗表达了作者对于儒家道德伦理的反思和呼吁。作者认为不应该只是孤立地叹息个人的品德,而应该深入地思考整个社会的道德风貌。作者想要探讨这个问题,并且希望能够得到其他具有高尚品德的人们的支持和认同,共同努力改善社会道德环境。最后,作者也表达了对于阳光明媚时节的期待,并愿意和好友们一起积极地迎接未来。折叠

作者介绍

曹于汴 曹于汴 曹于汴,字自梁,一字贞予,解州安邑(今山西省运城市)人。明朝万历二十年(公元1592年)进士。以淮安推官徵授刑科左、右给事中,转吏科给事中,遇事敢言。擢太常少卿。光宗时,转大理少卿。熹宗立,迁左佥都御史,佐赵南星主京察,进吏部右侍郎。力抉善类,为魏忠贤所斥。崇祯初,拜左都御史,振顿宪规。他平生制行高洁,风节凛然。荆著有《仰节堂集》十四卷,与《共发…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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