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毫共月捐
出自宋朝宋祁的《兔》- 脱兔驰冈地,饥鹰厉吻天。
为烦麋狗顾,遂给兽人鲜。
狂目兼槐落,惊毫共月捐。
可嗟多狡穴,归肉助庖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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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祁 宋祁(998─1061)字子京,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人。天圣二年(1024)与兄郊(后更名庠)同登进士第,奏名第一。章献太后以为弟不可先兄,乃擢郊为第一,置祁第十,时号「大小宋」。历任大理寺丞、国子监直讲、史馆修撰。与欧阳修同修《唐书》,书成,进工部尚书,拜翰林学士承旨。嘉祐六年卒,年六十四,谥景文。范镇为撰神道碑(《宋朝蜀文辑存》卷九)。其词多写个人生活琐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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