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签判挽诗

作者:叶适      朝代:宋朝
林签判挽诗原文
作邑有何好,利民翻害身。
怕回湘水月,惊失象台春。
暮草已多碧,园花空复新。
更嫌莺自语,幽愤不胜陈。
林签判挽诗拼音解读
zuò yǒu hǎo
mín fān hài shēn
huí xiāng shuǐ yuè
jīng shī xiàng tái chūn
cǎo duō
yuán huā kōng xīn
gèng xián yīng
yōu fèn shèng chén

※提示:拼音为程序生成,因此多音字的拼音可能不准确。

这首诗表现了作者对于官场生活的无奈和失落。他认为在官场中做官并没有什么好处,反而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危害。他思念着湘江上的月光和象山春色,但是由于工作的忙碌,错过了这些美景。尽管园中的花朵正在绽放,但是他的心情依旧无法平静和满足。最后,他幽怨地说,就算有鸟儿在园中自言自语,也只会让他更加孤独和苦恼。整首诗透露出作者对于官场生活的疲惫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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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签判挽诗诗意赏析

这首诗表现了作者对于官场生活的无奈和失落。他认为在官场中做官并没有什么好处,反而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危害。他思念着湘江上的月…展开
这首诗表现了作者对于官场生活的无奈和失落。他认为在官场中做官并没有什么好处,反而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危害。他思念着湘江上的月光和象山春色,但是由于工作的忙碌,错过了这些美景。尽管园中的花朵正在绽放,但是他的心情依旧无法平静和满足。最后,他幽怨地说,就算有鸟儿在园中自言自语,也只会让他更加孤独和苦恼。整首诗透露出作者对于官场生活的疲惫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折叠

作者介绍

叶适 叶适   叶适(1150年5月26日—1223年2月21日),字正则,号水心居士,温州永嘉(今浙江温州)人,南宋著名思想家、文学家、政论家,世称水心先生。嘉定十六年(1223年),叶适去世,年七十四,赠光禄大夫,获谥“文定”(一作忠定),故又称“叶文定”、“叶忠定”。叶适主张功利之学,反对空谈性命,对朱熹学说提出批评,为永嘉学派集大成者。他所代表的永嘉事功学派,与当时朱…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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